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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学生管理助理岗位确认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17    
 

全校各单位:

为保证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2017-2018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学生管理助理岗位确认和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类型

1.固定岗位: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

2.项目岗位:指在学校管理、服务中,将一些应由学校经费支付的专项工作岗位设置为勤工助学岗位。

3.临时岗位: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二、岗位设置原则

1.固定岗位的设置与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编制使用情况相结合。学生处将会同人事处综合参考用工单位的缺编情况、新增工作职能或职责而未增加编制的情况、往年勤工助学岗位使用情况和校勤工助学经费预算等情况确定。各单位申请岗位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016-2017学年设岗数的65%

2.项目岗位由学校根据需要设立或由用工单位申请设立。项目岗位的设立将参考近年来勤工岗位的使用情况、校勤工助学经费预算情况,并与学校专项工作经费划拨和人员配置相结合。原则上,各单位项目岗位申请不得超过2016-2017学年设岗数的65%

3.临时岗位的确定、用工人数和岗位时效,由用工单位申报学生工作处核准。

4.本次确认的岗位为各校级用工单位的固定岗位和项目岗位,确认之后本学年内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5.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可根据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和工作需要,设立学生管理助理固定岗位,设置情况请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备。

三、岗位确认流程

1.请有用工需求的单位填写《厦门大学学生管理助理设岗申报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并于724日前发送至xszz@xmu.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2017-2018学年XX单位学生管理助理XX岗位申报表”。

2.各用工单位将申请表提交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会同人事处、财务处核定各单位用工岗位数,并在勤工助学系统中予以确认。

3.请有设立学生管理助理固定岗位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填写《厦门大学学院学生管理助理固定岗位设岗报备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并于728日前发送至xszz@xmu.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2017-2018学年XX学院学生管理助理设岗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蒋丽  2180211

  

附件:

1.附件1:厦门大学学生管理助理设岗申报表附件1:厦门大学学生管理助理设岗申报表(适用于申报固定岗位和项目岗位).doc

2.附件2:厦门大学学院学生管理助理固定岗位设岗报备表附件2:厦门大学学院学生管理助理固定岗位设岗报备表(适用于学院设立固定岗位).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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