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截止到2018年 1月19日,收到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海外教育学院、航空航天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经济学院、能源学院、人文学院、外文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和医学院等14个学院/研究院所提交的2015级、2016级和2017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格审核材料。以上材料已通过学生处审核,财务处已于1月29日进行发放。
其他尚未报送的学院,将根据其报送时间,即时公告。
特此公告。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