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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06    
 

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萧铮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4个名额,其中3个名额分配给本科生,1个名额按资助方要求分配给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每人每年6000元,原则上本科生资助四年、研究生资助三年。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者为2017级本科新生或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其中1名为少数民族学生;

2.申请者家庭贫困、本人生活困难,本科生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受助生每年核定一次,如有必修课不及格或品行不端受校纪处分者,将取消继续受助资格,转助其他特困新生。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可推荐1名学生参评,最终受助人选由资助方确定。请各单位于313组织受助学生进行网上申请(service.xmu.edu.cn),学生如实填写具体申请理由,提交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确定的受助名单提交学校审核。

二、陈氏洪氏助学金(陈剑渊王耐助学金和洪恭仕洪文发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陈剑渊王耐助学金:资助学生4名(其中医学院1名),每人5000元。

洪恭仕洪文发助学金:资助学生3名,每人每年5000元。

原则上连续资助至学生毕业,但若有自动退学、留级、转学或受学校行政处分等情况之一者,取消享受助学金资格;凡有出现成绩不及格者,暂停享受助学金,待学业成绩达优良后,可恢复享受,但不补发暂停期间的助学金。

(二)申请基本条件

1.注册在校的2017级全日制本科新生;

2.热爱祖国,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品学兼优;

3.家庭有突发事故,或家中无劳力,经济困难,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4.资助对象重点照顾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厦门籍学生优先资助。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可推荐1名学生参评陈剑渊王耐助学金,另推荐1名学生参评洪恭仕洪文发助学金,最终受助人选由资助方确定。

学生需填写《厦门市大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附《成绩单》、《厦门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于310将纸制版材料送至学生处管理科,电子版申请表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xszz@xmu.edu.cn,标题处注明“陈剑渊王耐助学金——XX学院”。

请各单位于313组织受助学生进行网上申请(service.xmu.edu.cn),学生如实填写具体申请理由,提交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确定的受助名单提交学校审核。

三、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1500/人;二等1000/人;三等500/人。各单位分配金额见附件3

(二)申请基本条件

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313将汇总名单发送至至xszz@xmu.edu.cn并组织受助学生进行网上申请(service.xmu.edu.cn),学生如实填写具体申请理由,提交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确定的受助名单提交学校审核。

 四、新长城自强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10个名额,每人1840元。

(二)申请基本条件

1.注册在校的2017级全日制本科生;

2.农村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三)相关要求

1、填写《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附件3),需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学生另手写一份申请书;

2、《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电子版》(附件4),按照标准表头填写;

310将纸制版材料送至学生处管理科,电子版申请表、信息表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xszz@xmu.edu.cn,标题处注明“新长城自强助学金——XX学院”。

请各单位于313组织受助学生进行网上申请(service.xmu.edu.cn),学生如实填写具体申请理由,提交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确定的受助名单提交学校审核。

 

经办人:徐小伟,2188162

  

  

附件:

1.厦门市大学生资助申请表厦门市大学生资助申请表.doc

2.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分配方案2017-2018学年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分配方案.xlsx

3.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doc

4.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电子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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