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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08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为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厦大学〔2008135号)(附件1)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主动申请原则。需要资助的学生一般应主动提出申请。

2.差异性原则。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的学生的资助应体现梯度差异。困难程度较低的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额一般不应高于困难程度高的学生,资助数额较大的资助项目应优先评定给困难程度高的学生。

3.救急优先原则。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的情况下,更急迫需要帮助的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如遭受自然灾害等。

二、工作安排

1.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比例等实际情况,划定我校2018-2019学年资助项目分配方案(附件2)。

2.各单位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和各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附件3),按照差异性原则和救急优先等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在提出资助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确定各类资助项目人选,必须在班级或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或3天以上

3.各单位参考附件4严格审核学生的感谢信,提高重视,严肃对待;按照各资助项目具体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写相关申请表,各单位统一填写相关汇总表(见附件5)。

4.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安排,1126日前先将纸质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各单位再将电子材料统一打包发至xszz@xmu.edu.cn,标题处注明“一揽子助学金——XX学院”,内部文件夹标题处注明“XX学院-XX助学金”,内部文本标题注明“XX学院XX学生-XX助学金申请表(或XX学院-XX助学金汇总表)”,例如:“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张三-禹洲助学金受助学生申请表”、“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禹洲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所有项目均需提交评定学生汇总名单,一个单位多个项目名单均可放于同一个文件。

5.根据确定名单,各单位于1120-26组织受助学生进行网上确认工作(http://xsswdt.xmu.edu.cn/)。学生进入“学生事务大厅”,点击“助学金申请”,提交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确定的受助名单提交学校审核。(温馨提示:1126日既是学生网上确认的截止时间,也是各学院审核通过的截止时间。)

三、基本要求

1.各单位要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广泛宣传我校的资助政策,并结合院系的资助项目,以及本年度学生已受助情况(附件2),统筹安排,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落实精准资助政策,同时使学生有尊严地受助,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全校师生可以通过“厦大资助”微信公众号了解我校资助工作动态。

2.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提交相关材料;

3.各单位要从各个方面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信息同时也要注重保障学生资助信息安全,保护学生隐私;

4.学校提倡每一位受助学生心怀感恩,积极参与志愿公益活动。

受助助人,资助育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厦门大学学生公益会”为依托,将开展系列资助育人活动。请各学院广泛发动,协助宣传,鼓励和支持受助学生加入学生公益会(可加入学生公益会新人QQ群:887428336),同时推荐两名学生为学生公益会骨干候选人。

 

经办人:徐老师,2188162

 


附件1: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doc

附件2:厦门大学2018-2019学年资助项目分配方案(含部分已评完项目受助学生名单)--加密.xlsx

附件3:厦门大学2018-2019学年各资助项目详细情况(资助标准、申请条件、报送材料要求、简介).docx

附件4:感谢信撰写指南.docx

附件5:材料包.zip

附件6.“厦大资助”微信号二维码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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