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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2-19    
 

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萧铮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4个名额,其中3个名额分配给本科生,1个名额按资助方要求分配给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每人每年5000元,原则上本科生资助四年、研究生资助三年。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者为2015级本科新生或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其中1名为少数民族学生;

2.申请者家庭贫困、本人生活困难,本科生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受助生每年核定一次,如有必修课不及格或品行不端受校纪处分者,将取消继续受助资格,转助其他特困新生。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可推荐1名学生参评,最终受助人选由资助方确定。请各单位于33日前组织受助学生进行网上申请确认工作(i.xmu.edu.cn)。学生进入“学工系统”,点击“我的助学金”,提交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确定的受助名单提交学校审核。

二、陈剑渊王耐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资助学生3名(其中医学院1名),每人5000元。原则上连续资助至学生毕业,但若有自动退学、留级、转学或受学校行政处分等情况之一者,取消享受助学金资格;凡有出现成绩不及格者,暂停享受助学金,待学业成绩达优良后,可恢复享受,但不补发暂停期间的助学金。

(二)申请基本条件

1.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入学的在校2015级本科新生;

2.热爱祖国,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品学兼优;

3.家庭有突发事故,或家中无劳力,经济困难,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4.资助对象重点照顾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厦门籍学生优先资助。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可推荐1名学生参评,最终受助人选由资助方确定。学生填写《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登记表(大学生)》(附件1,一式两份),附《成绩单》、《厦门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于33日前将纸制版材料送至学生处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xszz@xmu.edu.cn,标题处注明“陈剑渊王耐助学金——XX学院”。

请各单位于33日前组织受助学生进行网上申请确认工作(i.xmu.edu.cn)。学生进入“学工系统”,点击“我的助学金”,提交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确定的受助名单提交学校审核。

三、洪恭仕洪文发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洪恭仕洪文发助学金”资助学生3名,每人每年5000元,原则上连续资助至学生毕业,但若有自动退学、留级、转学或受学校行政处分等情况之一者,取消享受助学金资格;凡有出现成绩不及格者,暂停享受助学金,待学业成绩达优良后,可恢复享受,但不补发暂停期间的助学金。

(二)申请基本条件

1.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入学的在校2015级本科新生;

2.热爱祖国,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品学兼优;

3.家庭有突发事故,或家中无劳力,经济困难,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4.资助对象重点照顾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厦门籍学生优先资助。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可推荐1名学生参评,最终受助人选由资助方确定。学生填写《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登记表(大学生)》(附件1,一式两份),附《成绩单》、《厦门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于33日前将纸制版材料送至学生处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xszz@xmu.edu.cn,标题处注明“洪恭仕洪文发助学金——XX学院”。

请各单位于33日前组织受助学生进行网上申请确认工作(i.xmu.edu.cn)。学生进入“学工系统”,点击“我的助学金”,提交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确定的受助名单提交学校审核。

四、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1500/人;二等1000/人;三等500/人。各单位分配金额见附件2

(二)申请基本条件

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33日前组织受助学生进行网上确认工作(i.xmu.edu.cn)。学生进入“学工系统”,点击“我的助学金”,提交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确定的受助名单提交学校审核。

经办人:徐小伟,2188162


附件:

1. 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登记表(大学生)附件1: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登记表(大学生).doc

2. 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分配方案附件2: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分配方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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