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发挥获奖学生的表率作用,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实现全面发展,请各单位选报2011年度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的突出事迹材料。要求如下:
1.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具有代表性突出事迹的获奖学生。各单位从本单位获奖学生中选拔出2-3人。
2.各单位报送的学生材料包括学生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师长点评和生活照四部分。
(1)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大学期间曾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
(2)事迹正文:个人事迹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优异表现,主题深刻集中、事迹典型感人、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限2000字左右;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或老师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
(4)生活照:材料附1张获奖学生本人近期的生活照。
3.各单位需对选报的学生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于2011年10月20日之前发送电子版到xscjxj@xmu.edu.cn。
经办人:林智敏 联系电话:2188162
学生工作处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