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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吴宣恭科研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9-30    
 


全校各单位:

2011年度“吴宣恭科研奖学金”开始启动,现将评奖工作安排如下:

一、    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厦门大学“吴宣恭科研奖学金”每年奖励总额5万元,奖励研究生和本科生,共18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励5000元;三等奖15名,每名奖励2000元。

二、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学习成绩优秀,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与马克思主义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厦门大学;

4.一年内可以兼得其它校级奖学金。

三、    评选程序

1.学校发布评奖通知;

2.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将其中1篇最有价值的马克思主义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提交学院审核;

3.学院审核通过后,送交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汇总申报者材料,将每篇论文的作者等相关信息隐藏并编号;

5.学生工作处将整理好的论文发给“吴宣恭科研奖学金”专家评审组的专家进行评审;

6.评审专家参照论文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对参评论文打分,并将打分结果反馈给学生工作处;

7.学生工作处汇总计算每篇论文的加权平均分,按照得分从高到底的顺序排列;

8.召开专家评审组会议,讨论确定“吴宣恭科研奖学金”推荐获奖名单;

9校奖学金秘书组将推荐获奖名单通报设奖方,设奖方确认后,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并由学校发文表彰;

10.发放奖学金和获奖证书。

四、    提交的材料

1.《厦门大学“吴宣恭科研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2.学习成绩登记表(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2010年版)》(厦大人[2010]66号)为准;

④每篇科研论文只能申报一次,不得重复申报;

⑤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不可申报。

五、    材料报送要求

1.各学院(研究院)将《厦门大学“吴宣恭科研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和《厦门大学“吴宣恭科研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送学生处管理科,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到xscjxj@xmu.edu.cn

2.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由分管的专职辅导员检验其原件后,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为原件复印件,特此证明”字样,并签字同时加盖学院公章;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11018

联系人:林智敏,联系电话:2188162

 

附件:

1.厦门大学“吴宣恭科研奖学金”论文评价指标体系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2.厦门大学“吴宣恭科研奖学金”申请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3.厦门大学“吴宣恭科研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4.厦门大学“吴宣恭科研奖学金”评审办法
点击浏览该文件

 

 

                                            厦门大学

                                        201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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