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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11-03-08    
 

各学院(研究院):

近期已开展2011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的评奖工作,现将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集中汇总如下:

一、本科生参评校级奖学金:

1.本科生参评校级奖学金参见《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试行)》(厦大学〔200712号)。

2.本次校级奖学金的各奖项已经具体分配到各学院,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附件分配奖项的评奖条件(评奖通知见附件4)进行申报。三大奖候选人未获得三大奖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学院需根据三大奖候选人人数提交几套方案,请在汇总表中予以备注。

3.德育分、智育分中的科研实践成果分、竞赛分的计算依据为:参评学生在学期间的所有表现,其中德育分加分的事迹、科研实践成果和竞赛项目在参评校级奖学金(除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外)时,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以前年份获得过校级奖学金的,以上几项内容从获得校级奖学金之后开始算起。

4.智育分中的课程成绩分的计算依据,本次评奖的校级奖学金为评审年度成绩,评审年度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包括第三学期)成绩为准。本科生智育分中的成绩分算法采用“学分绩点”,全校性选修课不计算在内。在本次评奖中,请按照要求提交成绩登记表(需经教学秘书备注学分绩点及其学业成绩排名,并签字加盖学院公章),计算成绩时如果出现问题,请咨询教务处陈老师,电话:2182252

5.根据《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试行)》(厦大学〔200712号)中文件规定:“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除可以参评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外,不得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因此,2010年下半年获得校级奖学金的,不再参与本次校级奖学金的参评(嘉庚、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6. 根据《关于厦门大学201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第五条补充事项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嘉庚、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一般不能同时兼得。2010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不能参评201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嘉庚、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7.往年中评选中遇到的问题,特集中解释如下:

1)按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试行)》中规定,申请评奖的科研论文,字数要求不低于3000字。如果申请学生发表论文字数低于2000字的,不加分;非正式出版的学术论文集不加分。

2)校级竞赛项目认定问题:学生处、教务处、校团委、体育教学部举办的竞赛项目或者比赛予以按照校级层次加分,其他的不予加分。

3)艺术类学生参加的竞赛加分,同一年度以同一项目获奖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计;不同年度同一项目不能超过6分。

4)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奖项分为Outstanding Winner按照国家竞赛项目一加分(4分)、Meritorious Winner按照国家竞赛项目二等加分(3分),Honorable Mention按照国家竞赛项目三等加分(2分),Successful Participant不加分。团体项目各成员减半加分。

二、研究生参评校级奖学金

1.研究生参评校级奖学金,请参见《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研〔201042)。

2.本次校级奖学金的各奖项已经具体分配到各学院,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附件分配奖项的评奖条件(评奖通知见附件4)进行申报。三大奖候选人未获得三大奖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学院需根据三大奖候选人人数提交几套方案,请在汇总表中予以备注。

3.研究生科研成果如果是合作完成的,合作因子数值计算均参照科研论文合作因子数值计算方法。

4.因参与优博培育工程、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和学校公派访学交流项目而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在相应延长的学习期限内可参加校级奖学金评选,其余延期毕业研究生均不能参加本奖评选。

5.本奖学金的评奖期间为在厦门大学就读的硕士或博士期间。学制超过3年的各类研究生的评奖期间为最近3年。

6.20109月份和2010年校庆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的,不可以参加本次校级奖学金的评选。

7.本次评奖中,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 “JCR期刊目录(09年版)”(可登陆http://yjsy.xmu.edu.cn/hy/Show.asp?id=3039

下载)。只有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计分的科研成果才能申报校级奖学金。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9.研究生参评校级奖学金的具体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综合办吴老师(2180257)。

三、我校外国来华留学生参评国际学生奖学金参见《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

1.学生申请表格必须使用《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和《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

2.学院需填写《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和《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报汇总表》,并发送电子版到osao@xmu.edu.cn

3.留学生参评国际学生奖学金的具体问题,可咨询国际处海外学生事务科杨老师(2183606)。

四、体育特长生参评陈掌谔奖学金,参见《厦门大学“陈掌谔奖学金”评审办法》,申请表格必须使用《厦门大学“陈掌谔奖学金”体育特长生申请表》,具体问题可咨询体育教学部罗老师(2186410)。

五、出版奖学金的评奖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厦门大学学生处管理科(嘉庚主楼1314房间)并将汇总表发送电子版到13850071268@139.com。联系人:费老师,联系电话:2186128

六、为使本次评奖顺利进行,本次参加评奖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请严格按照通知文件第四点“各项奖学金需提交的材料”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各学院必须根据学生提交材料严格审核各项得分。

七、本次评奖中碰到相关问题,请致电学生处管理科咨询,电话2188162。联系人:王亚群

八、以上提到的评奖办法和相关申请表格、汇总表均可以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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