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2011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嘉庚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28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20项)、定向奖学金(6项)和专项奖学金(2项)三大类。
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二、各类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一)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
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2、附件3。其中:
1.嘉庚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1)本科生(各6名,共18名):原则上学生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学院可申报3名,1000人以上的学院可申报2名,1000人以下的学院申报1名,申报的候选学生应为本学院最优秀的学生。
(2)研究生(各4名,共12名):原则上各学院、研究院可分别申报1名本单位最优秀的博士生和硕士生作为“三大奖”候选人。
(3)“三大奖”采取差额评选,各学院、研究院推荐的未获得“三大奖”的候选人可以参评其他面向全校的奖学金、定向奖学金或专项奖学金。
2.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项奖学金(扣除个别定向颁发给学院的名额)按照学院人数进行分配,各学院按照申报名额等额报送。为避免有些研究生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某些奖项出现空缺现象,各学院、研究院可分别申报1-2个硕士和博士备选名额,备选应在申报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附件分配奖项的评奖条件(见附件4)进行申报,若有学院推荐名额出现空缺和不符合条件的现象,指标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备选名单中予以递补。
(二)定向奖学金:
各定向奖学金的申报名额按等额的标准进行申报,陈掌谔奖学金的体育特长生的申报名额不限。
(三)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的申报名额按照评奖条件进行申报,出版奖学金的申报名额不限,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名额见附件5。
三、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试行)》(厦大学〔2007〕12号)执行。本科生智育分中的成绩分算法采用“学分绩点”,计算结果可以由教务系统自动生成,计算方法见附件6。
2.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研〔2010〕42号)执行。
3.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第六条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参照(厦大研〔2010〕42号)执行。
4.其他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原来颁布以及最新修订、制定的评审办法执行(见附件7-10,以上所有评审办法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四、各类奖学金需提交的材料
(一)嘉庚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
1.申请嘉庚、本栋、亚南三大奖的本科生需同时提交《厦门大学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及《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研究生需提交《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国际学生奖学金
1.申请国际学生奖学金的本科生,提交《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研究生,提交《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陈掌谔奖学金(针对体育特长生)
申请陈掌谔奖学金的体育特长生,需提交《厦门大学“陈掌谔奖学金”体育特长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校级奖学金
1.申请其他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提交《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其他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提交《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3.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一式一份(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需经教学秘书备注学分绩点及其学业成绩排名,并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3)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4)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5)支教或义务献血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7)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论文的,提供的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2009年版)》(厦大人〔2009〕62号)以及《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2010年版)》(厦大人〔2010〕66号)为准(以上申请表和相关文件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09年版)”(可登陆http://yjsy.xmu.edu.cn/hy/Show.asp?id=3039下载)。
⑤只有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计分的科研成果才能申报校级奖学金。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各单位提交的以上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负责。
五、各项奖学金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1)学生个人提交的《厦门大学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和《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学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2)各学院必须严格审核申报学生的各项得分,按照名额分配情况确定各项奖学金的具体推荐名单,并填写《厦门大学三大奖(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和《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三大奖候选人未获得三大奖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学院需根据三大奖候选人人数提交几套方案,请在汇总表中予以备注),推荐名单及其得分须在本单位网站和公告栏公示3天。(以上申请表和汇总表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2.各单位材料提交要求
(1)本科生申报表和汇总表一式两份送教务处学务科,《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到chan@xmu.edu.cn。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182252。
(2)研究生申报表和汇总表一式两份送研究生院综合办,《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到yjsy1@xmu.edu.cn。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2180257。
(3)国际学生申报表和汇总表一式两份送国际处海外学生事务科(嘉庚三8楼806室)并将汇总表发送电子版到osao@xmu.edu.cn。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2183606。
(4)出版奖学金的评奖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厦门大学学生处管理科(嘉庚主楼1314房间)并将汇总表发送电子版到13850071268@139.com。联系人:费老师,联系电话:2186128。
(5)陈掌谔奖学金中面向体育特长生的评奖材料报送至体育教学部陈掌谔奖学金评审小组(体育教学部办公室)。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2186410。
3.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3月16日(周三下午17:00之前)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
特此通知。
附件:1.
点击浏览该文件厦门大学201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2.
点击浏览该文件厦门大学201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本科生)
3.
点击浏览该文件厦门大学201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研究生)
4.
点击浏览该文件厦门大学2011年校庆期间各项校级奖学金中有限制性条件的奖项汇总
5.
点击浏览该文件厦门大学2011年国际学生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
6.
点击浏览该文件关于本科生学分绩点的说明
7.
点击浏览该文件厦门大学“余绪缨奖学金”评审办法
8.
点击浏览该文件厦门大学“邓子基奖学金”评审办法(2011年修订)
9.
点击浏览该文件厦门大学“吴宣恭奖学金”评审办法
10.
点击浏览该文件厦门大学“象屿集团奖学金”评审办法
厦门大学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