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展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发挥获奖学生的表率作用,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实现全面发展,教育部将编辑《2008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同时选拔获奖学生参加国家奖学金颁奖大会。为此,请各单位选报2008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突出事迹材料。要求如下:
1、各单位从本单位获奖学生中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各1-2人,我校将从中择优选拔多名学生的材料进行宣传报导,并各择优选拔1名学生的材料上报教育部。
2、各单位报送的学生个人事迹材料应当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各方面的优异表现,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事迹材料还应体现在受助中自强的精神风貌。事迹材料的主题要深刻集中、事迹典型感人、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限2500字左右。
3、各单位需对选报的学生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于2009年1月5日前报送学生处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版到xscglk@xmu.edu.cn。
学生工作处
200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