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鼓励在校留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遵纪守法,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06年起设立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纳入校庆奖学金评奖范围。现将2006年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及奖励名额与金额:
凡属厦门大学注册、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外国留学生均可参评。
共奖励16名,其中博士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硕士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本科生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
博士生一等奖每名奖励1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每名奖励6000元人民币;硕士生一等奖每名奖励8000元人民币,二等奖每名奖励5000元人民币;本科生一等奖每名奖励6000元人民币,二等奖每名奖励4000元人民币。
二、具体要求:
1、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参照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2、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如实填写相关表格,于3月13日前向海外教育学院申请,海外教育学院于3月14日将申请者的评选材料分别报送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进行初评。
附件:1、厦门大学“国际学生(本科生)奖学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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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厦门大学“国际学生(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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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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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