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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05-2006年度第一学期学年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5-10-25    
 


各学院、研究院、学生工作站的学生工作组:

2005年下半年度 “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评奖评优办法:

评奖评优办法:《厦门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办法》(厦大学[2003]17号)、《厦门大学关于师范类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的规定》(厦大学[1995]4号)、《厦门大学本、专科“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03]16号)、《厦门大学关于评选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办法》(厦大学[1999]1号),以上文件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或从学生手册中查阅。

二、评奖评优注意事项:

1、参评对象:此次“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国家计划招生的研究生(非定向生、自费生)和本专科学生。

2、各单位在进行评奖评优前必须做好《厦门大学学生学年鉴定表》的填写工作,鉴定表填写完毕后由其学生工作组按照档案管理权限分工管理、保存,学生毕业前进行复核、装档。

3、“优秀三好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严格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与学生本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及其本人在早操、宿舍卫生、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相结合。凡一年内受过行政处分、或有不及格课程、或“两课”成绩低于70分、或所在宿舍3次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取消参评资格;所在宿舍4次被评为最差宿舍的,不得参评 “优秀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一人只能评选其中一项,不得重复评选。

4、本、专科学生按文件规定组织评定和发放奖学金(一等2000元[参评学生数的5%];二等1000元[参评学生数的10%];三等600元[参评学生数的15%])。凡被评为“优秀三好学生”的可以获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可以获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艺术学院师范类学生原享受三等专业奖学金的,在被评为优三、三好、优干、优团后,对应获一等奖学金补发350元、获二等奖学金补发150元。

5、研究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为:三好学生占可评博士生数的10%、硕士生数的5%;优秀学生干部占可评研究生数的2%;受表彰的学生根据荣誉称号享受对应奖学金硕士200元、博士250元。

6、硕博连读学生在博士第一年可以硕士生资格与研三的同专业同学一起参评,研究生的评奖评优比例数的依据是研究生院2004年10月的统计数据;转专业的本科生经学校研究,回转专业前的所在单位参评,04级本科生的评奖评优比例数的依据是教务处2004年10月份的统计数据

7、各单位 “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由学生处下达(见学生处主页表格下载区),各单位必须严格在学生处下达的奖学金等级数、发放金额及评优名额内进行评审,不得随意调整奖学金等级数。此外,学生奖学金必须足额发放,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截留。

8、各单位在评选前应将评选标准和办法向参评学生说明。评为优三、三好、优干的学生应认真如实地填写《申报表》(一式一份)中的内容,完整准确地反映本人的实际表现。学习成绩以评选前两个学期的成绩为准。所有表格均可从学生处主页表格下载区下载。

9、凡被评为优三、三好、优干的学生,学校发给奖状,奖状由各单位派人于10月28日到学生处教育科领取,并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用钢笔(黑色墨水)填写。应根据评选类别填上评为“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 和“优秀学生干部”。单位、姓名和评选类别等栏目必须认真填写,字迹工整。

    10、各学院务必于11月4日前将本单位评奖评优公示榜(一式一份,必须参照学生处主页的范本)、《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情况表》(一式二份)纸质文本及填写好的奖状交学生处教育科。此外,评奖评优公示榜(Word文档)、《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情况表》(Excel文档)[11月4日前]必须以电子文档报送软盘或发电子邮件至xscjyk@xmu.edu.cn,以上文档、表格均可从学生处主页表格下载区下载。

11、奖学金由财务处直接划拨到获奖学生的银行卡或存折中,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核对《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情况表》中的学生银行账号(要求学生核对后签字确认)。本科生必须是厦门工行或漳州校区陇海工行的账号研究生必须是厦门建行的账号学生的学号、姓名与银行卡号必须一致,若遗失补办的必须与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并将账号到校财务处报备

12、各单位上报的评奖评优材料必须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整合,尤其是评奖评优公示榜、《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情况表》,不允许各单位以系(班)简单合并或仅以文件夹形式上报,必须以学院为单位把奖学金的等级按一等、二等、三等进行归类(其中银行账号必须连续输入数字,中间不能留有空格,按下载表格中的示范要求填写),把奖状按公示榜的姓名排列顺序进行整理,其他填写的注意事项按下载表格中的要求填写。各单位必须指定专职教师负责材料的最后汇总和与学生处教育科的联系工作,在上报材料时填写经办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13、各单位应结合学生学年鉴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选与推荐本单位候选人,并把各类评奖评优候选人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征求意见。同时,为了营造良好的校风、班风,贯彻校领导关于“通过奖学金的发放,增强获奖学生的荣誉感”的精神,要求各单位在学校评奖评优文件公布后,隆重举行各种层次的颁奖表彰大会,对获奖同学进行表彰,通过表彰先进,经验介绍等方式来增强获奖学生的荣誉感,形成校园内争优创先的良好学风。

 

附:1、厦门大学本部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本、专科生评奖评优各项指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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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厦门大学漳州校区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本、专科生评奖评优各项指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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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厦门大学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评奖评优各项指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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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厦门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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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厦门大学本科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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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厦门大学2005-2006学年度本、专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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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厦门大学2005-2006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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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厦门大学2005-2006学年度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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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厦门大学2005-2006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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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厦门大学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XXX学院评优评奖公示榜(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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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大学学生处

200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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