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年我校西藏学生困难补助评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及补助等级
此次补助对象为我校招收的全日制西藏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其中一等补助每人每年5000元,二等补助每人每年3000元。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思想基本原则,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的团结;
(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守则;
(三)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四)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三、申请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详细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附件一)(一年级学生附第一学期成绩单,二年级以上学生附上一学年成绩单);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由学院签字盖章后于4月20日之前送交学生处管理科。
附件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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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2009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