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广汽丰田“博爱助学金”的通知
各单位:
近期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与我校联系,将在我校设立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广汽丰田“博爱助学金”,评定工作立即开始。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人数和标准。资助我校2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4500元,连续资助两年。
二、申请条件:
1.我校2009级全日制本科生;
2.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已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三、名额分配。经济学院2名,其他有本科生的学院各1名。
四、评定程序
1.各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和申请条件,确定受助学生候选人。
2.受助学生候选人下载填写《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上报学院(除签名外,其余内容均用电脑打印)。
3.各学院将学生的登记表连同学院已签署意见的《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于12月2日前报学生处管理科,同时将学生登记表电子版发至xszz@xmu.edu.cn。
4.学生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受助人选。
附件:《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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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