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工作站:
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项目二期从2007年9月开始,现将有关推荐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总额及标准
我校分配名额30人,每人每年3000元。
二、申请人的条件
1、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如下:
(1)申请者为正式注册在校的本科生(港澳台留学生除外);
(2)申请者本人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标准;
(3)申请者上一学年成绩良好;
(4)申请年度内,申请者未享受国家、学校、团体、个人提供的其它助学金或学校提供的补贴、减免学费等优惠。
2、申请助学金优先获准的条件如下:
孤儿贫困生;烈士家庭的贫困生;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国家级贫困县城镇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3、受助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终止资助: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受法纪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
三、申请和审批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及家庭背景资料等,各院系(工作站)按照分配名额(附件一)和受助标准进行初步筛选,并在学生宿舍和学院内醒目处公示本助学金受助生初选名单,公示期应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受助生,填写统一格式的《受助学生申请表》(附件二)并附院系推荐信,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有效公章)和相应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于10月10日报校学生处管理科审核。受助学生申请表电子版请同时发送到
xszz@xmu.edu.cn.。
申请的有效期仅限于当学年。
附件一、
2007年“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名额分配表 |
| |
学院(工作站) | 补助名额(人) |
博学学生工作站 | 2 |
笃行学生工作站 | 2 |
囊萤学生工作站 | 2 |
映雪学生工作站 | 2 |
勤业学生工作站 | 2 |
材料学院 | 1 |
新闻传播学院 | 1 |
海洋与环境学院 | 1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法学院 | 1 |
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 1 |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 1 |
数学科学学院 | 1 |
公共事务学院 | 1 |
外文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1 |
艺术学院 | 1 |
软件学院 | 1 |
医学院 | 1 |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 1 |
化学化工学院 | 1 |
管理学院 | 1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经济学院 | 2 |
| 30 |
| |
备注:由于包括成绩要求,工作站人数不包括2007级本科 附件二、受助学生申请表.doc |
学生工作处
200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