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建行爱心基金今年继续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人,每人每年1000元,至大学毕业。该基金需要对受助学生进行年度评审,要求受助学生品行端正,未受任何处分,上一学年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无重修科目。根据上述要求,通知如下:
1、评审合格的学生,填写《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
2、评审不合格的由所在学院在本学院同年级范围内递补相同人数的候选人;原受助者已毕业的,由所在学院重新推荐相同数量的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
4、各学院完成评审后将上述表格加盖公章后附学生上一学年正式成绩单于11月23日前送学生处管理科。
附件1、2005-2006学年建行“爱心基金”受助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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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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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