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和发放2004年特困生伙食补助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04年特困生伙食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04]34号),我校将发放2004年特困生伙食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助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不含网络学院、成教院、港澳台侨和海外留学生)。
(二)评定标准和补助额度
按附表评定,每人每年补助1440元(每月120元,每年12个月),按教育部规定足额发放,不得分享。
(三)评定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品行良好;学习努力;接受各种资助的总额不高于3600元/人/年(含本项补助)。
(四)评定方法:
由本人提出申请,向全体学生公示3天,征求意见。之后,将确定的人员名单填表报学生处批准,由财务处直接将补助费转入学生本人的本地工行卡(按月发放)。各学院(工作站)应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评定(见附表),超出部分不予核发。
(五)请于11月22日前按附表二填报,并确保统计的银行卡号准确无误。
厦门大学学生处
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一: 名额分配表(已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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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学生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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