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本学期新申报参保学生的社会保障卡约于12月中旬启用,为保证参保学生的医疗费用能及时获得报销和理赔,现将社会保障卡启用前医疗费用报销和理赔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1年7月1日起至社会保障卡启用这段时间内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均可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和学校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
二、基本流程
参保学生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办理报销和理赔,各种方式的程序分别如下:
(一)自行办理
参保学生本人直接持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到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或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门诊1000元以下、住院4000元以下在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报销;超过上述数额则在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报销)办理。
(二)委托办理
委托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办理的,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所需时间较长;
2.受理时间及地点:每周四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南光四101办公室);漳州校区在北区超市旁的校区医务室,每周四下午每周四下午14:30-17:10。
3.按附件准备好才相关材料。
三、其他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禾祥东路168号,联系电话5863099。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3楼。
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泰康人寿咨询电话:5891825。
特此通知。
附件:医疗费用报销(理赔)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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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