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寒假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
请统计本单位寒假期间留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通过学校困难生认定,名单请按照附件的方式于1月16日(本周五)上午11:00前报送至学生处管理科(嘉庚三131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管理科邮箱xscglk@xmu.edu.cn。
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各学院2009年寒假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0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