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催办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的通知
各单位:
截止目前,仍有部分毕业生尚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请再次予催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分学生因延期、休学、尚未达到毕业年限等原因还未办理的,请学院于7月29日上午前开具证明交到学生处管理科,由学生处统一转交中国银行办理延期手续。
二、目前尚未办理手续的大部分是本科从我校毕业后升学到其他高校,今年毕业。由于贷款展期手续在我校办理,因此仍需到中行办理还款确认。若本人不能到厦门的,可由委托人持学院证明到中行办理手续。详情可向中国银行西村支行咨询。国家助学贷款联系人:杨经理。电话:2573790。
学生工作处
201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