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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代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9-27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经研究,决定于928日(周五)下午代扣下一保险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今年开始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00元:

一、代扣范围

(一)续保下一年度即20127月至20136月医疗保险的在校老生;

(二)在今年3月至9月补充申报参保下一年度即20127月至20136月医疗保险的在校老生。

二、代扣标准

根据《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工作的通告》(厦门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21号),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00元,政府补助的标准从每人每年3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60元。

三、代扣时间

928日(周五)下午15时至16时。

四、代扣方式

学校从每位参保学生的校园一通卡中代扣100元。

请各单位通知参保学生在928日下午1430分至1630分一通卡可正常使用且余额在此段时间内持续不低于100元。

五、关于补充医疗保险费代扣的问题

2012-2013年度补充医疗保险补贴的发放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的代扣工作将延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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