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我校本学年度新生及部分老生申报参保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已于近日完成。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11月15日代扣本保险年度新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扣范围
根据2012年10月9日发布于学生工作处主页的《关于组织我校新生及部分老生申报参加厦门市2012-2013保险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提出参保申请且经地税系统确认申报成功的参保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代扣标准
根据《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2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本保险年度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政府补助的标准为每人每年360元。
三、代扣时间及方式
(一)代扣时间
2012年11月15日零时至24时。参保学生应确保在11月15日零时至24时本人的与校园一通卡挂钩的银行卡可正常使用且余额在此段时间内持续不低于110元。
(二)代扣方式
从参保学生与校园一通卡挂钩的银行卡中实施代扣。
完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代扣后,学校将发放补充医疗保险补贴和代扣补充医疗保险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大学2012年11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代扣名单.xls
学生工作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