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经研究,决定于5月23日(周四)当天代扣下一保险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扣范围
(一)续保下一年度即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医疗保险的在校老生;
(二)在今年3月至6月补充申报参保下一年度即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医疗保险的在校老生。
二、代扣标准
根据《关于201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告》(http://www.xm-l-tax.gov.cn/content/47108.shtml),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10元。
三、代扣时间
5月23日(周四)当天。
四、代扣方式
学校从每位参保学生与校园一通卡挂钩的银行卡中代扣110元。
请各单位通知参保学生(名单见附件)在5月23日当天保证银行卡可正常使用且余额在此段时间内持续不低于120元。
特此通知。
经办人:沈鑫 电话:2188162
附件:截止至2013年5月13日厦门大学参保学生名单.xls
学生工作处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