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经研究,决定于5月14日(周三)代扣下一保险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扣范围
(一)续保下一年度即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
(二)在今年3月至5月补充申报参保下一年度即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
二、代扣标准
根据《关于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告》(http://www.xm-l-tax.gov.cn/xmdscms/content/N1353.html),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20元。
三、代扣时间
5月14日(周三)
四、代扣方式
学校从每位参保学生与校园一通卡挂钩的银行卡中代扣120元。
请各单位通知参保学生(名单见附件)在5月14日保证银行卡可正常使用且余额在此段时间内持续不低于130元。
特此通知。
经办人:沈鑫 电话:2188162
附件:2014年度我校参保学生扣费名单.xls
学生工作处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