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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3月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催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09    
 

各单位:

201536日中国银行厦大支行致函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催促违约学生偿还已违约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仅影响着我校与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合作项目的延续,还影响着贷款毕业生的个人信用记录,会给其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做好以下工作:

各单位应将各自的违约学生(学生名单见附件)包干给每名学生工作组成员进行催还,督促违约学生尽快联系中国银行厦门市厦大支行杨经理0592-2573790)办理还款事宜,并将催还情况汇总后于3月1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szz@xmu.edu.cn

贷款违约学生的催还情况实行每月一报,直至无违约学生为止。

经办人:沈鑫,2188162

附件:2015年3月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学生催还情况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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