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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4月国家助学贷款逾期催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29    
 

 

 

各单位:

2016320日中国银行厦大支行致函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催促逾期学生偿还已逾期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逾期不仅影响着我校与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合作项目的延续,还影响着贷款毕业生的个人信用记录,会给其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做好以下工作:

各单位应将各自的逾期学生(学生名单见附件)包干给每名学生工作组成员进行催还,督促逾期学生尽快联系中国银行厦门市厦大支行杨经理0592-2573790办理还款事宜,并将催还情况汇总后4月11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szz@xmu.edu.cn

贷款逾期学生的催还情况实行每月一报,直至无逾期学生为止。

 

经办人:沈鑫,2188162

 

附件:2016年4月国家助学贷款逾期学生催还情况表.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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