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经研究,决定于5月12日(周四)代扣2016年度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扣范围
续保2016年度即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的在校学生。
二、代扣标准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通告》(http://www.xm-l-tax.gov.cn/xmdscms/content/N7540.html),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仍为每人每年130元。
三、代扣时间
5月12日(周四)
四、代扣方式
学校从每位续保学生与校园一通卡挂钩的银行卡中代扣130元。
请各单位通知续保学生(名单见附件)在5月12日保证银行卡可正常使用且余额在此段时间内持续不低于140元。
特此通知。
经办人:沈鑫 电话:2188162
附件:2016年度我校参保学生扣费名单.xls
学生工作处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