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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次代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16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经财务处512日代扣基本医疗保险费,仍有4413人代扣不成功,经研究,决定于518日(周三)进行第二次代扣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本次代扣也是最后一次扣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扣范围

2016年度我校参保学生第二次代扣名单

二、代扣标准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通告》(http://www.xm-l-tax.gov.cn/xmdscms/content/N7540.html),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仍为每人每年130

三、代扣时间

518日(周三)

四、代扣方式

学校从每位续保学生与校园一通卡挂钩的银行卡中代扣130

请各单位通知名单内的学生在518日前保证银行卡可正常使用且余额在此段时间内持续不低于140

特此通知。

 

经办人:沈鑫  电话:2188162

附件:2016年度我校参保学生第二次代扣名单.xls

 

学生工作处

201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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