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截止6月7日各单位报送的2017年5月本科生勤工助学劳酬、研究生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劳酬,已通过学生处审核、校领导批示。财务处已于6月15日傍晚将机关部处本科勤工助学劳酬、机关部处研究生助管劳酬、机关部处兼职辅导员劳酬、学校常设项目岗位本科勤工助学劳酬以及学校常设项目岗位研究生助管劳酬发放到学生与一卡通挂钩的银行卡中。
已通过审批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本科勤工助学劳酬、学院(研究院、教学部)研究生助管劳酬和学院(研究院、教学部)兼职辅导员由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负责勤工助学的老师将相应报销单据报送学院财务室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学生可关注“i厦大”微信公众号,绑定账号后,输入关键词“5月勤工助学劳酬”查询发放明细。
学生工作处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