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更好地开展本科生勤工助学、研究生“三助一辅”的管理工作,顺应校院两级管理体系改革的趋势,切实让学生在岗位中得到锻炼和成长。2017年2月24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从2017年1月起对本科生勤工助学、研究生“三助一辅”管理工作进行改革。
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截止4月17日各单位报送的2017年3月本科生勤工助学劳酬、研究生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劳酬,已通过学生处审核、校领导批示。财务处已于4月28日傍晚将机关部处本科勤工助学劳酬、机关部处研究生助管劳酬、机关部处兼职辅导员劳酬、学校常设项目岗位本科勤工助学劳酬以及学校常设项目岗位研究生助管劳酬发放到学生与一卡通挂钩的银行卡中。
已通过审批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本科勤工助学劳酬、学院(研究院、教学部)研究生助管劳酬和学院(研究院、教学部)兼职辅导员由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负责勤工助学的老师将相应报销单据报送学院财务室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学生可关注“i厦大”微信公众号,绑定账号后,在5月3日后输入关键词“2017年3月勤工助学劳酬”查询发放明细。
学生工作处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