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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7-2018医保年度新参保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代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1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我校本学年度新生及部分老生申报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已于近日完成。经研究决定于20171013日代扣本保险年度新参保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扣范围

根据2017914日发布于学生工作处主页的《关于组织我校新生及部分老生申报参加厦门市2017-2018保险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提出参保申请且经地税系统确认申报成功的参保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代扣标准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通告》(http://www.xm-l-tax.gov.cn/xmdscms/content/N11778.html)、《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www.xm.gov.cn/zwgk/flfg/sfwj/201701/t20170123_1497415.htm2017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另财政补助500//人,筹资标准为650//人)。

三、代扣时间及方式

(一)代扣时间

20171013日零时至24时。参保学生应确保在101223:00时前,确保本人与校园一通卡挂钩的银行卡可正常使用且余额在此段时间内(13日零时至24时)持续不低于160元(根据银行规定,代扣银行卡内必须保留不少于10元的余额)。

(二)代扣方式

从参保学生与校园一通卡挂钩的银行卡中实施代扣。

四、注意事项

1.我校部分参保新生于厦门高中毕业时已参加本年度的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可不用再缴纳本年度的医疗保险费用,但由于厦门市地税系统内免缴名单将于11月初才生成,因此附件名单内的所有学生都要扣费,待免缴名单生成后学校再行退回至学生银行卡中。

2.学院应准确掌握本单位新生参保情况,所有未在本次参保名单中的新生,学院需按照放弃参保需处理(学生需签署不参保承诺书交学院备案)

3.参保学生应关心关注自己的参保状态,未在本次成功参保名单中的学生,请向本单位咨询参保失败原因。参保状态是否成功查询方式:拨打12333电话查询或登录厦门市地税局网站查询(链接:https://www.xm-l-tax.gov.cn/dwfw/sbGrZj.do微信关注“厦门地税”查询。

4.代扣结束后,参保学生需及时查询代扣情况,确保自己代扣成功。保费未及时缴纳者将导致停保,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附件:2017年9-10月份成功参保学生(缴费)名单(更新).xls

     2017年10月参保失败名单.xls

    2017级新生6月份续保名单(未在本次9-10月成功参保名单中但参保状态为在保的学生名单).xlsx 

  

学生工作处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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