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保证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厦门大学学生管理助理聘任管理办法》(厦大学[2008]63号)规定,学生处已对2017-2018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学生管理助理岗位进行重新确认和备案,岗位核定情况汇报校领导后,现公布如下:
一、岗位核定类型
本次确认的岗位包括校级固定岗位和项目岗位(包括学校委托学院设置的常设项目岗位),本次备案的岗位为院级固定岗位。
二、岗位核定原则
1.校级固定岗位
岗位数至少核减至上一学年岗位数的65%;参考上一学年岗位使用情况,实际用岗数少于设岗数的,按实际情况核减;参考用工单位编制数,在编一人设0.5个岗,缺编一人设1个岗,自聘一人减0.5个岗。
2.项目岗位
岗位数至少核减至上一学年岗位数的65%;参考上一学年岗位使用情况,实际用岗数少于设岗数的,按实际情况核减;参考岗位实际工作量调整。
3.院级固定岗位
岗位设置参考用工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和工作需要。
三、岗位核定情况
1.本学年共57个单位申请设置校级勤工助学学生管理助理岗位,确认岗位数877个,其中固定岗位402个,项目岗位475个,岗位存续期至2018年8月31日。本次岗位确认后,本学年内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2.本学年共23个单位报备院级勤工助学学生管理助理固定岗位,备案固定岗位数256个,岗位存续期至2018年8月31日。各用工单位核定岗位数即报备岗位数。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