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经财务处10月13日代扣2017年度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仍有712人代扣不成功,另有70人在扣费之后新参保,以上782人(见附件)需现金缴纳费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
现金缴费,标准: 150元/人。
二、有关事项
1.请各学院于10月25日17时前将学生医疗保险现金缴交费通过转账至学生处管理科(备注写明学院及人数);同时将缴费名单(需加盖学院公章)交到学生处管理科或翔安校区学生事务大厅。
2.未按时缴费的学生,由学院核实具体原因。如确实为需停保学生,学院需按照停保流程在25日前进行停保申报;逾期未停保者,产生的保险费用将由学院承担。
3.本次未参加2017年度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如日后仍需参保,学校仅负责参保申报,缴费需由学生本人自行到地税部门办理缴纳。
4.联系人:罗立满,联系电话:2180211。
附件:厦门大学2017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现金缴费名单厦门大学2017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现金缴费名单(更新).xlsx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