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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现金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9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经财务处1013日代扣2017年度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仍有712人代扣不成功,另有70人在扣费之后新参保,以上782人(见附件)需现金缴纳费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

现金缴费,标准: 150/人。

二、有关事项

1.请各学院于102517时前将学生医疗保险现金缴交费通过转账至学生处管理科(备注写明学院及人数);同时将缴费名单(需加盖学院公章)交到学生处管理科或翔安校区学生事务大厅。

2.未按时缴费的学生,由学院核实具体原因。如确实为需停保学生,学院需按照停保流程在25日前进行停保申报;逾期未停保者,产生的保险费用将由学院承担

3.本次未参加2017年度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如日后仍需参保,学校仅负责参保申报,缴费需由学生本人自行到地税部门办理缴纳。

4.联系人:罗立满,联系电话:2180211

附件:厦门大学2017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现金缴费名单厦门大学2017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现金缴费名单(更新).xlsx

学生工作处

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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