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 11月7日,已收到材料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管理学院、海外教育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航空航天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教育研究院、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能源学院、人文学院、软件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药学院、医学院和艺术学院等26个学院(研究院)所提交的2015级、2016级和2017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格审核材料,并收到材料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体育教学部和生命科学学院提交的2016-2017学年补参评材料,收到环境与生态学院提交的2014-2015学年补参评材料。以上材料已通过学生处审核,财务处已于11月15日傍晚进行发放。
其他尚未报送的学院,将根据其报送时间,即时公告。
特此公告。
学生可关注“i厦大”微信公众号,进行账号绑定后,输入“11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助查询审核和发放状态。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