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为做好2018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思明校区:5月23日上午9:00,自钦楼二楼多功能厅;
5月24日上午9:00,化学报告厅;
翔安校区:5月25日中午13:00,1号楼(学武楼)A107。
二、场次安排
各学院所在场次不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因人数较多,请各单位严格根据场次安排通知学生在本单位场次开始前15分钟内到场,切勿越场。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根据名单(附件2)通知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黑色水笔准时参加。为便利学生还款,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将在现场为大家办理网银,未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者,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各学院
定一名负责人或助理必须准时到场,负责当场领取还款协议并发给本学院同学。
2.选择分期、展期、延期等还款方式进行还款的学生需要到现场参加签订仪式,选择提前还款或已经签约过的不用参加签订仪式(提前还款可开通网银后自行操作),延期学生提前准备好在学证明。不管选择何种还款方式,请仔细阅读《2018年厦门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方式》(附件3)。
3.在外地无法当天到场签订还款协议的同学,可委托其他同学代签,需出示授权委托书,表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并附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徐老师,2188162。
附件:
1.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签订场次安排表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签订场次安排表.xlsx
2.2018年需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的毕业生名单2018年需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的毕业生名单.xlsx
3.2018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方式2018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方式.zip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