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系统登陆
用户名:
密 码:
 
|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助学助人,架起廌园学子圆梦桥梁——厦门大学法学院2018年度院级助学金颁发仪式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 2018-12-29    
 


12月27日下午,厦门大学法学院2018年度院级助学金颁发仪式在法学院A301召开。本次活动既是法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也是对法学教育事业发展的殷切寄语。出席本次仪式的有法学院院长宋方青教授,党委副书记张伟老师,副院长何丽新教授、李国安教授等党政领导,曾华群教授,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焰盛、执行合伙人朱,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连铮、监事长陈大勇,明本医学集团总经理常鸣明、董事长助理高丽华、游晋豪先生,本科2004级李越校友等捐赠方代表以及法学院师生代表。仪式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郭锦星老师主持。

宋方青在致辞中对一直支持法学院教育事业的资助者表示诚挚的感谢,对院级助学金的受资助提出殷切的期望。她指出,助学金不仅是物质上的雪中送炭,更是精神上的勉励支持。捐赠者们的慷慨解囊对于解决我院学生生活中的燃眉之急,帮助学生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学习,以及树立良好的学风,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她对获得助学金的同学们提三点希望:第一,希望同学们要志存高远,胸怀大爱。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民族的振兴发展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以立志成才的理想信念等待祖国的召唤。牢记并践行校训“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第二,希望同学们要坚韧不拔,发奋成才。希望大家把握机遇,充分利用好自己的黄金时期,努力掌握过硬的本领和精湛的技能,早日成长为国家、社会、人民需要的有用之才。第三,希望同学们全面发展,德法兼修。牢固地树立起国家主人翁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责任,将大家成长过程中收到的关心关爱传递给更多的人。

随后,捐赠方代表先后上台致辞。旭丰助学金的捐赠方代表,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主任连铮律师提到,旭丰所与法学院一直是长期战略合作伙伴,有着深厚的渊源和感情。作为厦大法学院的教学实践基地,旭丰所先后接收百余名厦大法学院实习生。自2013年设立以来,已奖助百余名学子。提到设立初衷,他说,法律人求学和成长的道路无疑是辛苦、漫长的,作为法律共同体的一员,旭丰法律人愿尽绵薄之力。他表示,法学院是我们永远不愿离开的精神家园。

陈秀叶助学金的捐赠方代表、法学院曾华群教授在致辞中分享了陈秀叶助学金背后的故事。他追思依依往事,以自己平凡母亲敬业奉献、坚韧不拔的精神激励学子们刻苦学习,立志成才。他说,平凡人家、身边人家的美德和精神更具有影响的力量,他希望全体助学金的获得者都能践行“自强不息,止于至善”校训,争取一个美好的前程。

游国权助学金的捐赠方代表、明本医学集团常鸣明总经理也向法学院院级助学金受资助们表示关心和寄予期望,希望同学们能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下成就辉煌,为祖国的法律事业添砖加瓦。

接着,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伟宣读了助学金获得同学名单。张伟副书记表示,每一项背后都饱含了捐资者对厦大法学院教育事业的支持以及对法学院学子的关心。希望获得助学金的同学们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随后,与会领导、嘉宾向受资助学生颁发助学金,并殷切寄语。

据悉,此次仪式上颁发的助学金包括陈茂铨王琳伉俪助学金、观韬助学金、普衡助学金、福建旭丰助学金、91国经助学金、陈秀叶助学金、勤学90助学金、达来助学金、游国权助学金、04助学金等10项院级助学金,共计受资助人数78人,资助总额21.2万人民币、0.4万美元。

(文:王丽娜 杨璐    图:张浩)



 
©2004-2012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厦门大学备案号D20007    管理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