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系统登陆
用户名:
密 码:
 
|
当前位置: 首页  评奖评优
 
关于推荐候选人参评2019年度“卢嘉锡优秀研究生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25    
 

全校各单位:

为弘扬卢嘉锡先生献身祖国、献身科学的精神,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福建卢嘉锡科学教育基金会设立了 卢嘉锡优秀研究生奖。奖励对象为在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全国评选20名,每名奖励5千元。根据基金会通知,2019年度卢嘉锡科学教育基金会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我校推荐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原则上化学化工学院推荐不超过2名,其他理、工、医类学院不超过1名。

二、推荐条件

1.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

2.热爱祖国,立志献身科学,为祖国四化建设服务;

3.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具有团结协作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风严谨,学习刻苦,课程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

5.科研成果突出,创新能力显著,在国内外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被录用两篇论文以上;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或有一项以上被批准的专利;

三、推荐程序

    学生填写“卢嘉锡优秀研究生奖申报表”(见附件)向学院(研究生院)申请,由各学院(研究院)审核向学校推荐。学校将组织专门评审小组对推荐人员进行初筛后差额推荐至福建卢嘉锡基金会评审委员会,由福建卢嘉锡基金会评审委员会进行差额评审。

四、材料提交时间

各单位于75日前将“卢嘉锡优秀研究生奖申报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颂恩楼505),电子版同时发送到相xscjxj@xmu.edu.cn。福建卢嘉锡基金会评审委员会将月10月前完成评奖工作。

   五、其他

    1.获得卢嘉锡优秀研究生奖不影响其他奖的获得,在学研究生可连年申请本奖,但往年获奖者已申报过的科研成果不能重复申报。

    2.申请者应坚持诚信为本。申报材料不实者,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

    3.若福建卢嘉锡基金会评审委员会认为候选人的工作业绩不够突出,奖项可出现空缺。

  

联系电话:刘老师 2180211

附件:卢嘉锡优秀研究生奖申报表.docx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9625


 
 



 
©2004-2012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厦门大学备案号D20007    管理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