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12月7日,第四批研究生助学金收到材料学院、法学院、管理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经济学院、南洋研究院、人文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外文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等15个学院/研究院所提交的2014级、2015级、2016级和2017级学生资格审核材料。并收到材料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南洋研究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外文学院和新闻传播学院提交的2016-2017学年第十四批研究生助学金补参评材料。收到海洋与地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和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提交的2015-2016学年研究生助学金补发材料,法学院和人文学院提交的2016-2017学年研究生助学金补发材料。以上材料均已通过学生处审核,财务处已12月15日傍晚进行发放,未完费或无银行卡信息的学生,研究生助学金需等到完费或绑定银行卡后于下一批次发放。
其他尚未报送的学院,将根据其报送时间,即时公告。
特此公告。
学生可关注i厦大微信公众号,进行账号绑定后,输入“12月研究生助学金”自助查询审核和发放状态。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