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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2008年度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11-08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2007-2008年度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07]1439)20072008年度,教育部下发给我校111个台湾学生奖学金名额。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我校的具体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是来自台湾地区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

参评的台湾本科生需是我校通过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和对台单招学生两种录取方式招生的台湾学生。

二、名额分配

博士生一等奖6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硕士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7名;本科生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4名。

三、奖励金额

博士生一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8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6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4000元;硕士生一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4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3000元;本科生一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4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3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2000元。

四、申请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五、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台湾学生按有关要求填写评奖材料, 经所在学院(研究院)初审后,于1117前提交相关材料,其中本科生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研究生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2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组织评审,确定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

3、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将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1121送交国际处;

4、学校对候选人进行评选,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六、奖学金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的台湾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附:1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点击浏览该文件

 

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的填表说明
点击浏览该文件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联系单位:海外学生事务科      电话:218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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