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园区)学生工作组:
为了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勉励先进女生干部,在女大学生中树立自尊、自强、自立的精神,倡导努力、勤奋、积极开拓的风气,学校决定表彰一批品学兼优、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女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全校女生干部,各单位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2、在校期间课程优秀,在同专业学生中名列前茅,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评选年度无不及格课程。
3、担任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热心集体建设,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关心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起到骨干和模范带头的作用。
三、请各学院(园区)学生工作组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务必于3月3号之前向本单位公布预选名单,征求意见,并将《厦门大学优秀女生干部申报表》(见附件二)报送学生工作处教育科。
附件一:厦门大学优秀女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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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厦门大学优秀女生干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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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200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