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05年厦门市慈善会(厦航)助学金的
通 知
各学院、工作站:
厦门市慈善会、厦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将于近日为我校特困生捐资助学金人民币12万元(共资助100名特困生,每人1200元/一次性),资助金由学校财务处通过银行转帐至受资助的学生本人银行卡。
该项助学金用于资助各单位本、专科特困学生(网络、成教、海外教育学院留学生除外)。由各单位按附表的名额和标准组织评定。助学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学杂费欠款。
助学金的评选应当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助学金由本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名单,详细填写 “助学金申请表”一份(学生处网页可下载),加贴黑白一寸照一张,报院系审核和签署意见。各单位汇总全部学生名单后制作EXCEL电子表格(包括学号、姓名、院系、年级、受助金额、工行银行卡号),打印一份加盖公章并报盘至学生处管理科(漳州校区学生办)进行核定和网上公示(个人零星送件不予受理)。送件截止时间10月29日,请勿延误。
学生工作处
2005年10月19日
附件一:
2005年厦门市慈善会(厦航)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工作站) | 资助名额 |
笃行工作站 | 9 |
囊萤工作站 | 11 |
映雪工作站 | 12 |
博学工作站 | 11 |
勤业工作站 | 10 |
人文学院 | 4 |
外文学院 | 2 |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 3 |
生命科学学院 | 2 |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 1 |
软件学院 | 2 |
数学科学学院 | 2 |
海洋与环境科学学院 | 1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4 |
管理学院 | 5 |
化学化工学院 | 4 |
经济学院 | 9 |
法学院 | 2 |
公共事务学院 | 1 |
艺术学院 | 2 |
医学院 | 1 |
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 2 |
本次评选名额合计 | 100 |
备注:1、该项助学金共计人民币12万元(资助100名本、专科特困生,每人1200元/一次性),资助金由学校财务处通过银行转帐至受资助的学生本人银行卡。
2、各学院的名额不包括04、05级。
附件二:厦门大学 助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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