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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和发放2001级、2002级学生03年9月至04年7月间专项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4-04-29    
 

关于评定和发放2001级、2002级学生

039月至047月间专项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

各院学生工作组:

    根据学校的意见,今后各项特困生补助的发放均需与学杂费缴费相结合进行,并由财务处按学号、姓名和金额直接转入受助学生的本地工商银行卡。因此,上学期未能转入学生金龙卡(饭卡)的我校2001级、2002级本专科生的专项生活困难补助,将连同本学期的补助款一同补发。具体如下:

    一、       2001级、2002级学生039月至047月间(全年)

专项生活困难补助一等1650元,二等1100元,三等550元。

    二、各单位原则上应按上学期评定的人选进行重新登记(可从学生处取回原表)。在汇总全部学生名单后制作EXCEL电子表格(学号、姓名、院系年级、受助金额、本地工商银行卡号;注意金额中勿加小数点,勿加“元”),打印一份加盖公章并报盘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进行核定、网上公示和报财务处发放。财务处将根据受助学生名单和学号先行扣除受助学生所欠缴的学杂费金额后,再将剩余的助学金通过银行转帐至受助学生的本地工商银行卡(约在5月下旬)。受助学生要注意查收本人的本地工商银行卡,特别是其中欠学费的学生,应向院系教学秘书索要扣款收据,并妥善保存以备日后向财务处办理退款手续之需(申请到助学贷款时)。

    三、各单位务必在515日前结束困难补助的评定工作。补助名单在报学生处核定的同时,还应在所在院系办公楼和学生宿舍醒目位置张贴公示(附带张贴本通知,以便学生了解发放程序和查收补助款)。

                             

 学生处    

2004428

附件:2004本、专科学生专项生活困难补助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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