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为做好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签手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续签学生名单见附件1。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1.翔安校区:1号楼A204,6月8日上午10:00至11:00。各学院场次安排见附件2,请通知学生按照指定的时间准时参加。
2.思明校区:化学报告厅,6月8日下午14:00至16:00。各学院场次安排不同,具体时间见附件2,请通知学生按照指定的时间准时参加。
三、具体要求
续签下一年度国家助学贷款,事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否顺利及时缴纳学费,也将直接影响这些学生下一学年的选课。请各单位充分重视,做好以下工作:
1.请通知学生按场次安排表(附件2)准时参加。未办理续签手续者,下一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将不予发放。
2.通知学生务必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及黑色水笔办理相关手续。
3.通知本单位贷款助理必须提前到场协助中国银行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
1.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续签学生名单.xls
2.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续签时间安排表.xls
学生工作处
二○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