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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9-11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新学期伊始,我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都将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或回执单带回学校交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确认。为方便各位同学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确认工作

1.思明校区。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将高校确认表或回执单交给辅导员,由各单位统一收齐后于919日前送至学生处管理科(嘉庚三号楼1314)。

2.翔安校区。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将高校确认表或回执单交给辅导员,由各单位统一收齐后于919日前送至翔安校区学生事务大厅(学武楼C105)。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工作的补充说明

1.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确认工作的同学需将学费和住宿费用签字笔写于回执单上,以便资助中心录入相关信息。

2.办理福建省农业银行生源地贷款确认工作的同学需登录申请贷款网站,点击回执申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高校回执》信息,打印纸质《高校回执》,并将《高校回执》交给辅导员,由各单位统一收齐后交至上述相应地点。《高校回执》由学生资助中心盖章后,各单位取回并返还给各位同学,由同学寄回《高校回执》上标注的地点。

3.其他银行机构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工作请按各银行机构的要求进行办理。

 

联系人:沈鑫  2188162

 

 

学生工作处

201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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