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经财务处5月27日代扣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仍有3683人代扣不成功,经研究,决定于6月1日(周一)进行第二次代扣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扣范围
2015年度我校参保学生第二次代扣名单。
二、代扣标准
根据《关于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xm-l-tax.gov.cn/xmdscms/content/N5341.html),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
三、代扣时间
6月1日(周一)
四、代扣方式
学校从每位参保学生与校园一通卡挂钩的银行卡中代扣130元,请参保学生务必保证银行卡可正常使用且余额在此段时间内持续不低于140元。
特此通知。
经办人:沈鑫 电话:2188162
附件:2015年度我校参保学生第二次代扣名单.xls
学生工作处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