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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第二次代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29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经财务处527日代扣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仍有3683人代扣不成功,经研究,决定于61日(周一)进行第二次代扣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扣范围

2015年度我校参保学生第二次代扣名单

二、代扣标准

根据《关于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xm-l-tax.gov.cn/xmdscms/content/N5341.html),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30

三、代扣时间

61日(周一)

四、代扣方式

学校从每位参保学生与校园一通卡挂钩的银行卡中代扣130元,请参保学生务必保证银行卡可正常使用且余额在此段时间内持续不低于140

特此通知。

经办人:沈鑫  电话:2188162

附件:2015年度我校参保学生第二次代扣名单.xls

 

学生工作处

201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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