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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16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各单位认真组织有续贷2015-2016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意向的在校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其上一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填写内容进行审核。

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等内容,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予以退回并要求续贷学生重新填写。

二、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各单位要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前,组织、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名单见附件),要求学生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及更新联系方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填写信息进行审核。

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方法: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填写,并督促学生于62417时前完成续贷声明、总结及就业单位信息、最新联系方式的填写工作,未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的贷款学生将无法办理离校手续。

 

附件:2014-201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学生名单.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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