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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28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为做好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思明校区:65日上午9:00化学报告厅;

翔安校区:66日中午13:001号楼(学武楼)A107

二、场次安排

两校区各学院所在场次不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因人数较多,请各单位严格根据场次安排通知学生在本单位场次开始前15分钟内到场,切勿越场。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根据名单(附件1)通知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黑色水笔准时参加。为便利学生还款,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将在现场为大家办理网银,未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者,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各学院指定一名负责人或助理必须准时到场,负责当场领取还款协议并发给本学院同学。

2.选择分期、展期、延期等还款方式进行还款的学生需要到现场参加签订仪式,选择提前还款或已经签约过的不用参加签订仪式(提前还款可开通网银后自行操作),延期学生提前准备好在学证明。不管选择何种还款方式,请仔细阅读《2019年厦门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方式》(附件2)。

3.在外地无法当天到场签订还款协议的同学,可委托其他同学代签,需出示授权委托书,表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并附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徐老师,2188162

 

附件:

1.2019年需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的毕业生名单2019年需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的毕业生名单.xlsx

2.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方式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方式.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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